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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在我市隆重举行

时间:2015年10月19日作者:佚名 【字体:

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在我市举行
10月16日下午,全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在我市大秦剧院举行,50名道德模范受到表彰。图为少先队员为道德模范们送上鲜花。

 

    10月16日下午,由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妇联联合主办的“厚德陕西善行三秦”第四届陕西省道德模范表彰会在我市举行。

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在我市举行
10月16日下午,省委常委、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,省总工会主席白阿莹在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前,接见了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、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获得者。市委书记岳亮,市长卫华等参加活动。
 

    会前,省委常委、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,省总工会主席白阿莹接见了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、第四届陕西省道德模范获得者。市委书记岳亮致辞。市长卫华,省委宣传部副部长、省文明办主任龚晓燕,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周树红,团省委书记李豫琦,省妇联主席井剑萍,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鲍贻勇,市委常委、市委宣传部部长马俊民等参加活动。

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在我市举行

    梁桂向道德模范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。他说,道德模范是时代的英雄,鲜活的价值观,省委、省政府对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高度重视,正永书记专门作出了指示。我们要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,用身边人、身边事教育激励干部群众。希望大家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发挥好示范作用,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模范、崇尚道德、争做楷模的浓厚氛围,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。

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在我市举行

    岳亮在致辞时表示,咸阳将以此次表彰会为契机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的重要批示,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积极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,大力倡导“崇德包容、尚法创新”咸阳精神,着力塑造“大秦故都、德善咸阳”城市品牌,激励广大群众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,让道德的光芒照亮咸阳大地,为加快建设“三个陕西”贡献更多“道德力量”。

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在我市举行

    表彰会现场通过播放事迹短片、现场访谈、文艺节目表演等形式,展示了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。李智华、刘永生、党敏玲等10人被授予助人为乐道德模范称号,崔义胜、夏雨含、杨小卫等10人被授予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,邓竹娥、康全鑫、宋娟等10人被授予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称号,陈绍洋、王庭虎、薛莹等10人被授予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称号,张德凤、龚治安、陈永兵等10人被授予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称号。任凤祥、陈若星等全国道德模范分别上台为获奖者佩戴奖章。另外,孙连红等50人获得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。
 

 
来源:本站原创 编辑:xyxcw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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