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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评选“百名敬老楷模”“百名模范老人”

时间:2014年07月14日作者:佚名 【字体:

我市评选“百名敬老楷模”“百名模范老人”

   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,唤起全社会的孝亲敬老意识,弘扬孝文化、营造崇尚孝道的社会新风尚,市文明办、市妇联、市民政局、市老龄办近日决定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百名敬老楷模”“百名模范老人”评选活动,详情登录咸阳新闻网(www.sxxynews.com)、咸阳文明网、咸阳民政网。

  这次评选范围为,凡在我市居住、生活、工作、学习的所有公民,其典型事迹、事件发生在我市辖区,均可推荐参与“百名敬老楷模”“百名模范老人”人物评选。百名敬老楷模评选条件为:多年义务扶养照料社会上的孤、寡、病、残老人,受到各界群众赞誉、被传为佳话者;多年来为社会老人行善尽孝做义工服务的志愿者、居家养老工作者、维护老年人权益志愿者,受到老人好评的,成绩显著者;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多年来勤勤恳恳、无私奉献、视社会老人为父母,受到老年人好评,多次受到上级奖励者;长年侍奉周围邻里的多病、瘫痪的孤寡老人,不辞劳苦、持之以恒,受到群众普遍称赞者;多年来重视、关心、无偿资助、热心老年公益事业,贡献巨大,社会反响特别突出者;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数额较大,具有广泛影响者。百名模范老人评选条件为: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,完成重大科研、科学项目成果突出的;在重大活动中发挥主要骨干作用取得轰动效应的,本人勤奋好学克服种种困难有杰出成就的;在奉献爱心扶贫济困中有特殊贡献的;著书立说,在学术著作、文艺创作中有特别建树的;其他知名高、社会影响大、先进事迹突出的;对老龄事业、老年文化宣传工作及在“六个老有”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;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,模范遵纪守法,促进家庭和睦与代际和谐作用突出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。

  推荐评选的“百名敬老楷模”“百名模范老人”人选,符合条件、事迹感人,成绩显著,影响较大的可推荐为十佳敬老楷模、十佳模范老人人选。从8月上旬开始,组委会将对推荐上报候选人进行初审和评审,确定候选人名单,并将主要事迹在咸阳日报、咸阳新闻网、咸阳文明网、咸阳民政网等媒体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9月初,对投票进行统计,确定咸阳市“十大敬老楷模”“十大模范老人”人选,并进行表彰。

 
来源:本站原创 编辑:xyxcw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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