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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阳创建文明社区 要求2016年底达到社区总数的20%
2014-9-22 11:16:36 点击数:次 总张数:1张 作者:佚名


    近日,咸阳市文明办印发实施方案,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。根据该方案,每年11月底至12月底,将对评选出的文明社区进行命名表彰,申报前两年内有五种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市级文明社区。

评选阶段 每年11月底至12月底评选命名

    近日,咸阳市文明办印发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,根据该方案,创建活动共分为4个阶段实施。
    9月至10月底为宣传启动阶段。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底为整体实施阶段。按照方案要求,秦都、渭城两区在2016年底要新建成省级文明社区3个,到2015年底全市的市级文明社区要达到社区总数的10%,2016年底达到社区总数的20%,为咸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条件。
    每年的11月底至12月底为评选命名阶段。由咸阳市文明办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,在审核自荐材料的基础上,通过听取汇报、实地考察、网络审核和民意调查等形式,对申报社区进行重点考核,提出建议名单在全社会进行公示,并对最终评选出的文明社区进行命名表彰。而根据最近印发的咸阳市市级文明社区评测体系(试行),申报前两年内有五种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文明社区: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或违法;发生重大刑事案件;发生重大安全生产、食品安全、环境污染事故;发生30人以上重大群体性上访;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。
    2016年12月以后为巩固推进阶段。按照动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,建立淘汰退出机制,对于出现工作滑坡、标准降低、质量不高的文明社区撤销其荣誉称号。

测评标准90分以上才有资格获评

   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文明社区创建工作,咸阳市文明办印发了市级文明社区测评体系(试行),测评体系包括“基本指标”和“特色指标”两大部分。其中,“基本指标”主要反映文明社区创建的基本情况,共包括社区组织、社区环境、社区服务、社区文化、社区教育等8个测评项目共91项测评内容。
    91项测评内容涉及社区方方面面,例如路面硬化,无明显坑洼积水;道路名称、标牌设置合理,文字、注音规范;路灯、邮箱、宣传栏、座椅、沙井盖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;有机动车、自行车集中、统一停放场地等,均是对社区环境进行测评的内容。无虐待、不赡养老人案件,无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则是社区秩序的部分测评内容。社区好人好事层出不群,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,社区内无乱张贴现象则是对社区风尚的测评。
    “特色指标”共有3项,包括对创建工作集中宣传、获得市级以上级别荣誉称号、社区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。
    测评体系中,基本指标共100分,特色指标共15分,对所有测评数据的采集将以实地考察、网络审核、问卷调查、综合评价等方式收集,并通过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在线汇总审核。创建测评分90分以上,才有资格被评为市级文明社区称号。